回: 你要前鋒還是後衛作情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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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跟隨Steve Kerr的腳步而練三分球的我
身為一名退了休﹐主打後衛的籃球員﹐我明白後衛與前鋒的攻勢。前鋒是"硬硬來"型﹐而後衛是需要動腦筋﹐做助攻手﹐控制整場進攻。雖然目的是一樣﹐就是進籃得分﹐然後贏下這場球賽﹐不過﹐前鋒往往都會比較自私點﹐爭個得分最多球員﹐把球賽當成"一人秀"而擾了大局。
新加坡與NBA的打法﹐按教練而定﹐後衛有時也是快攻手(陣形上他們站在前方)﹐也是隊中的小矮人之一﹐不過控球﹐觀察力﹐卻是最強的。當然﹐也有一些後衛是得分王﹐就像Michael Jordan, Tony Parker, Manu Ginobili﹐ 之類的(他們都是Shooting Guard﹐除了Parker以外)﹐所以也不能說他們只會防守而已。(NBA里防守力強的反而是前鋒﹐因為他們高又壯﹐可以搶籃板球﹐又可以阻擋敵方投球。)
聊太多球經了﹐扯回愛情。就像籃球一樣﹐我的模式跟後衛是一樣的。我比較喜歡靜靜地觀察狀況﹐分析情形﹐預測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情﹐再做決定。而我喜歡的﹐是會動腦筋的控球後衛﹐不急躁﹐也不介意當助攻手的那位。可能我比較不容易相信人﹐所以前鋒型的(Power Forward)我倒是會反感﹐因為我不能說服自己相信一個
整天甜言蜜語的男人。如果甜言蜜語這麼容易說出口﹐那麼他的"我愛你"也會貶值﹐反正他可以一天說一百次也不會肉麻﹐有可能還會說到沒感覺。這些﹐少我是不會介意的。少反而會比較有價值﹐因為會比較用心斟酌如何開口是好。我也挺喜歡男孩子害羞又內心很掙扎地說出那三個字。應該是漫畫看太多的關係。
雖然也可以說控球後衛是比較狡猾的類型(他們洞悉整個局勢﹐也會知道如何走下一步才會"騙"得了你的心)﹐但如果他們願意犧牲小我而成全其他人﹐我多半會迷得神魂顛倒。對我而言﹐一個漂亮的助攻會比一個進球讓我留下更多更好的回憶。
順道一提﹐我最欣賞的籃球員還是Steve Kerr。默默無名的Shooting Guard﹐確是NBA里三分球率最高的一位﹐也在好幾場重大比賽中進了關鍵性的一球而讓球隊贏了比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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